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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

王晓营律师     2015-03-24 阅读:361

王晓营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8106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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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但是若公司发现之...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但是若公司发现之后资金充裕想要收回债券是否可以呢,也就是说发行的公司债券又能否回购呢?专业的公司法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

 

1、回购条件

 

(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

 

(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

 

(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2、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专业的公司法律师提醒您:公司债券的持有者相当于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多少一无所知,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的债权是否可以实现,尤其是在公司破产时,所以为了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及时关注该公司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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