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公民无论身处何方均要受到本国法的约束,这是一国司法主权可以及于域外的一种表现。日前,日本游泳冠军仁川亚运会期间,盗窃他人价值800万韩币的单反相机,现已被仁川警方带走调查。
日本运动员偷相机被捕
日本运动员偷相机,丢人丢到家了,丢尽了日本人的脸!这人真是完全不顾国家名誉,就因为自己想得到那台相机,也不想一下后果,智商和荣誉感都令人捉急。日本游泳名将富田尚弥亚运会上偷盗韩国记者相机被日本代表团开除。富田尚弥:看到相机那一瞬间头晕了,实在太想拥有它。
日本游泳名将富田尚弥在仁川亚运会举办期间盗窃韩国记者价值800万韩币(约4万7000人民币)的单反相机,26日被仁川市警署带走。日本代表团随即宣布将富田开除出队。富田尚弥今年25岁曾被视为是北岛康介的接班人,2010年广州亚运会200米蛙泳冠军。
刑法的属人效力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属人原则,是刑法空间效力的一种基本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法。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即使身在国外,也仍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刑法的》空间效力按照属人原则及于域外,可以最大化的惩治违法犯罪,维护本国的司法主权。但是,我国《刑诉法》有规定,因同一行为,法院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对行为人再行追诉和审判,即所谓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域外的犯罪行为已经在当地受到了刑事追责,在本国是不应再被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