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把自卫之剑,以勾兑派、技术派、死磕派等派系来划分律师,是以偏概全的脸谱化、政治化。
律师是一剂良药吗?
荷兰国家博物馆大门入口处赫然标有:“艺术是良药(ARTISTHERAPY)”,奥地利名谚认为,音乐是医治思想疾病的良药,作为巴西人和阿根廷人生活方式的足球,也享有“足球是良药”的盛誉。
身为一名律师,我想到律师应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剂良药。
如果说律师是良药,反对的人会很多,理由诸如中国本无律师的传统,国人文化的最高境界是“无讼”,当下律师的形象并不好等等。有的人将律师等同于挑刺架讼、制造事端之徒,有的则对律师以司法掮客、骗子比之;甚至有人热议四百年前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中的一句名言:“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把所有的律师全都杀光。”(Thefirstthingwedo,let'skillallthelawyers.)
律师是人类发明的一种职业,像裁缝、铁匠一样,因为需要而出现和发展。技艺水平有高低,一如裁缝和铁匠也总是良莠不齐,但如果因为个别不体面的技艺而责怪整个裁缝或铁匠业显然是以偏概全。
为什么需要律师?人类在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过程中发现:有规则和秩序好过无规则和无序;良善规则和秩序保障人类群体和个体的安全、自由和发展;争议可普遍通过商谈的方式予以解决,暴力和战争亦因此减少和避免。
法律的专业化、技术化和精密化使律师制度成为近现代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所承担的重要社会功能要求他们成为法律之师,能够获得人们信任,能够胜任当事人的委托;同时国家又赋予律师以特别的权利,使其自由行走于法庭、当事人和证人之间,不用过多顾虑个人安危,大声地为他人申辩。
律师执业的权利是国家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的社会权利,因私人的委托而具体行使。但是,律师的执业权利却不是律师个人私有的,也不可以被随意干预剥夺。律师职业既独立于国家权力又独立于当事人。律师执业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确立,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律师制度的创造,律师职业的诞生,是为了帮助社会划分权利边界,为各个利益主体在法律上代言,通过规则和论辩,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
律师是法治的一项制度安排。人权保障需要律师参与,抗辩制的诉讼制度需要律师的参与,利益纠纷的解决需要律师参与,商业活动中复杂的法律事务需要律师参与,立法活动需要律师参与,政府的依法行政需要律师参与。
律师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把自卫之剑。律师的职业身份是国家认可的,他是国家司法共同体的成员;律师执业权利兼有国家赋权和公民赋权即委托人人权的延伸双重性质。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律师中存在所谓勾兑派、技术派、死磕派之争,十分惹人眼球。事实上,在律师中没有人公开承认自己是勾兑派,坚称自己是死磕派的也是少数。这种所谓讨论将律师维护当事人权利的积极行为“脸谱化”,甚至诱发出对律师业的攻击,产生了十分不必要的争论。
因为某一职业当中个别人的行为而将整个职业政治化,甚至意识形态化,实不罕见。长期以来,律师仅有职业共识,始终未有成派。职业共识是通过律师协会的行业自治来体现的,这和传统的行会没有太大区别:对外如何坚守职业道德,对内如何防止恶性竞争,保障这个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职业的基础是个人执业,律师的成功是个人能力和执业风格的成功。律师执业能力和风格则是多种多样的,律师之间虽然相互模仿借鉴,其实质还是以相互竞争关系为主。
中国律师虽然无派,但还是可以通过走向律师职业的不同路径加以梳理的。中国律师业的主要构成是国内科班出身的律师,自学成才的律师,海外留学归来的律师,体制内流动出来的律师。
从数量上讲,国内法学院培养的科班出身律师在律师界所占比重最大,但风头却被海归律师与下海律师抢了。海归律师不声不响地利用自己的语言与人脉优势分享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国际业务大单,并显得比土著律师脱俗。以非诉讼为主的国际业务,似乎更靠知识和技能,而较少地遭遇了权力滥用者的轻蔑。海归律师的苦恼是日常工作太累,面对国内人文和自然环境的恶化,而他们改变自己的决心和力量都太弱小。
体制内流动出来的律师虽然弃官下海当律师了,但毕竟受过体制训练,熟悉体制内部运作习惯,并拥有一定的体制资源,他们往往在承接国内业务、担任律师协会职务和担任律师界的代表人物方面,比其他土著律师更具优势。下海律师显而易见的优势似乎在成为一种路径,法学院的毕业生首选公务员考试,先在体制内历练一下,同时获得户口等体制红利,发展人脉关系,如果发展势头受限,再下海当律师。下海律师有圈子,不成派。相比从优秀律师中选择法官、检察官的流动,有人称其为人才的逆流动。
土鳖律师中自学成才的律师,其求学与发展的历程都更加艰难,尽管他们也是律师制度的受益者,如果没有司考,他们的农民、工人的身份可能永远都难以改变,命运也就不同。自学成才的律师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说明他们的个人禀赋优异,在遭遇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时,他们的反对之声也往往更激烈更彻底。但他们也常常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少缓冲带而与公权力发生激烈冲突。
以科班出身为主体的中国律师队伍,虽然无派,仍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属性十分贴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期待自上而下的司法改革和自下而上的代表当事人诉求的律师积极维权,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合力。
中国律师要有眼界、胸怀和能力担当大任,这里并不是单纯指律师从政,因为律师从政了,经商了,他等于有了新的身份,已经不是执业律师了。律师要为全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的主体就不能局限在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也不能局限在企业公司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而应当包括政府、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等机构,实现对所有社会主体的法律服务全覆盖。
客观的讲,律师界的人才资源丰富,但服务领域狭窄,律师法律服务领域亟待拓展,能够胜任新领域的律师人才依旧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