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北京晚报》记者就死刑执行问题约访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中伟,《采访提纲》正好列出了14个问题,欲知我是如何回答的,请关注近日《北京晚报》,如果你欲看到我回答的“未删节版”,或者你对以下这些主题有何观点,欢迎搜索我们的微信公号“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或加我们的手机号18610481489微信联系交流讨论。以下附《采访提纲》:
孙中伟律师:
您好!
这次的稿子主要是想从死刑执行的方面谈谈中国司法的进步性和人性化。希望更多地从细节谈,结合您亲身经历的案件谈是最好。问题如下:
1、什么时候开始,法院开始安排家属在行刑前与死刑犯见面?
2、执行前,法院如何安排家属见面,具体流程怎样?有没有成文的规定?
3、您接触过的死刑犯和家属在见面中有怎样的反应?
4、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在这之前,见与不见是否掌握在法院手中?
5、在这之后,家属见面被执行得如何?在您遇到的走到死刑执行这一步的案件中,是否都完成了家属见面的环节?这能否算是一种进步?
6、在您代理过的案件中,有没有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没有安排家属见面,家属对此反应激烈的?像曾成杰这样的。
7、执行前,看守所和法院会做哪些准备?
8、为何读完执行命令就立刻执行?为什么在执行结束后才会通知家属?提前通知不是会更方便家属准备后事吗?
9、如何通知家属领取骨灰?
10、安排家属见面是否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在死刑执行的过程中,还有哪些体现出人性化?
11、对法院来说,死刑执行是一块不能说的禁区,您认为主要原因是?
12、死刑执行,未来可能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和进步?
13、对于死刑的废止,您持怎样的态度?
14、在您代理过的案件中,有没有一审、二审都判死刑,在复核阶段您向最高法提交意见或与法官面谈后,改判死缓的典型案例?能不能简单叙述一下过程?(当事人姓名等信息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