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有人选择诉讼离婚,也有人选择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大家认为协议离婚还是快些。那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看资深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办理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是: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问题。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我国香港特区居民、澳门特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果结婚登记是在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办理的,仍可以直接到该使(领)馆依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
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必亲自回国内办理,但是如果驻国不承认使(领)馆办理的离婚证书的效力,当事人仍应在国内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因此,千万不要忘记对给付期限做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