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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陈远发律师     2015-03-24 阅读:227

陈远发 律师

执业律所 :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881967628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办案经验!

导读 您可能看过这样的新闻:在某县城,几个普通人购买警服后,穿着警服到商店里盘查,然后会对店主说,商店有很多不合规的地方,要求其交罚款。这种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招摇撞骗...



您可能看过这样的新闻:在某县城,几个普通人购买警服后,穿着警服到商店里盘查,然后会对店主说,商店有很多不合规的地方,要求其交罚款。这种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招摇撞骗罪。那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究竟是什么呢?下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作详细的解读。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大家,犯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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