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指缺乏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有婚姻关系的一方与婚姻关系外的第三者发生两性关系所生的子女。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长段时间里,人们存在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现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与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这项法律规定不仅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人民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减少非婚生子女父母溺婴、弃婴等违背善良风俗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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