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发包方)与 (承包方)友好协商后,且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就经营期间的事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2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2.1 承包内容:公司经营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财务日常工作流程,批准详细的各项规定、规章制度,营销方案等;拥有公司人员的任免及管理考核权;公司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权;印章使用的批准权;超过此范围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 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2______年。
2.3 承包经营的方式:
2.3.1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每年向发包方交纳 1000万元作为承包费用。
2.3.2 每年的承包费用平均分成四份,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第三个月末之前,依次类推。如承包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交纳以上承包费用,经发包方同意后,应提供书面承诺,明确具体交纳时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3.3 发包方原有固定资产承包方仅拥有使用权,如需进行报废、变卖、大修等处置,需发包方批准(清单附后,双方确认有效)
2.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细见附件):
2.4.1 通过资产清查,合同签订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 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 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 元人民币;
2.4.2 截止到合同签订时,资产额为 万元,承包期结束后资产额不得减少。双方一致认可以下计算公式:
资产额=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库存-应付账款
2.4.3 企业资产的维护:企业所有财产均已登记造册并作为合同附件,各方均无异议,承包期结束后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0%;
2.4.4 花名册:公司人员花名册移交承包方,本着对各方负责的态度,承包方应妥善安置。发包方派驻、管理的人员,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之前的人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4.5 发包方不再承担员工工资、奖金及其他日常管理费用。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权利
3.1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3.2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3.2.1 有权聘任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承包方平常仅发放基本工资,数额报发包方批准,等缴纳全部承包费用后再发放剩余年薪及奖金。
3.2.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合同规定的规章制度,享有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的权利,所有材料需报甲方备案。但财务部、采购部、法务部主管由甲方派出人员担任。
3.2.3 可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具体事项双方可另行约定。
3.2.4 财务单据报销终审权。资金往来、资金收支的批准权。
3.2.5 采购事项需经采购部、法务部审核;销售合同需经财务部、法务部审核。
3.2.6 使用印章需经承包人书面批准,法务部或者财务部有监督权。
3.2.7 承包人开展业务所需资金由甲方协助贷款,贷款利息据实收取。如果承包方回款状况良好,借给发包方使用的部分,收取相同利率的利息。承包期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业务的回款发包方不再记取利息。
3.2.8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其应得的收入。
3.3.9 承包方的员工可免费乘坐发包方的班车,路线执行发包方的规定。日常公务用车根据实际使用里程按照1元每公里(捷达),1.5元每公里(威客)计收。
承包方的义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3.3.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各种税费、保险、公积金等;厂房租金、水电、设备折旧、固定电话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3.2 在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3.3.3 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3.3.4 发包方可随时查看承包方的财务报表、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客户信息资料,但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3.5 诚实守信并本着负责、可持续发展的态度经营公司。
3.3.6 遵守山东红帆工业园区的出入管理、安全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
3.3.7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3.3.8 无论是承包期间还是承包期结束后,乙方依然对承包期内的回款负有追回的义务。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发包方的权利:
4.1.1 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4.1.2 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1.3 承包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交纳承包费用,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接管公司。
4.1.4 在承包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做出有损公司权益的事项,或者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无有效解决办法时,发包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直接接管公司。
4.2 发包方的义务:
4.2.1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4.2.2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2.3 为承包方业务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4.2.4 发包方协助承包方最高贷款 万元,在此额度内足额保证承包方经营所需资金。
4.2.5 必须配合承包方处理承包开始日前的账务、纳税、人事保险关系的处理。
4.2.6 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5.1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利润总额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上缴承包费用后的所得归承包方所有。
5.2 承包方未能完全交纳承包费用,不再计发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收入,年薪中剩余部分的工资及奖金也不再发放。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6.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6.3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6.4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方可。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在承包方未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之情形下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收回承包权,否则应赔偿承包方的相应损失。
7.2 如发包方未有违反合同约定之情形,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因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八章附则
8.1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果发包方不予认定,可直接进行接管。
8.2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3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8.4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8.6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财务报表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