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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骆文龙律师     2015-03-24 阅读:130

骆文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66167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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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取保候审经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或近亲属申请,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取保候审经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或近亲属申请,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取保候审有一定的风险性,有些犯罪嫌疑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1、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不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1)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是如果这些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且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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