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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涉黑”系列案件

龚来章律师     2015-03-24 阅读:1102

龚来章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381070360

著名刑辩律师,公安刑侦专业出身,两高刑事辩护律师团主任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辩律师,现专注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涉黑涉毒犯罪、暴力犯罪刑事辩护。为嫌疑人的生命权...

导读 2006年2月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打掉4000多个恶势力团伙,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



2006年2月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打掉4000多个恶势力团伙,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这些案件的成功侦办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近日,一系列“涉黑”案件的查获及宣判再次引起热议。

【相关新闻】福建高院:对涉黑案件审理统一适用标准

9月11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冬英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狠抓涉黑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夏冬英介绍说,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的“生命线”,必须紧抓不放。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理难度大,往往有“三多”的特点,即涉案被告人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罪名多。

一般的刑事案件,法官开完庭后,对事实、证据的认定和罪名的确定往往心中有数,但涉黑犯罪就没那么容易了。如何准确查明事实,定罪及适用法律,确保涉黑案件的审判质量,对刑事法官是一大考验。

福建法院主要的做法是:一是始终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我们始终要求各级法院在办理涉黑案件中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的四个特征,严格区分“黑”与“恶”的界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实事求是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二是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骨干组成审理涉黑案件的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严格把关。同时要求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参加涉黑案件的审理工作,保证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对涉黑案件,涉及疑难复杂的大要案要提交审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据统计,我们省法院审结的涉黑案件,有80%都是由庭领导担任审判长,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更是由庭长们亲自主审涉黑犯罪案件。我本人也担任了一起20个被告人的涉黑案件的审判长。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刑事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技能。我们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还专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修订的刑罚规定的新罪名,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犯罪构成复杂,许多法官对该罪名还不熟悉。我们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对审理涉黑案件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还举办研讨会,分析研讨涉黑犯罪的特点和如何准确认定涉黑犯罪的事实、证据,总结、交流审判经验。

四是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我们省法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对此类犯罪案件监督、协调、沟通。

五是统一了适用标准。2006年福建省公检法三家根据立法解释,结合该省实际联合下发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涉黑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进一步细化。为了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涉黑案件的侦查取证、起诉、审判工作,2007年福建省公检法三家又联合制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册》(样式),对涉黑犯罪四个方面的特征所要求的证据内容和形式作了规定。上述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侦查机关侦办涉黑案件的水平,也使得各地法院在审理涉黑案件的质量方面有了保证。

【相关新闻】打黑办: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

9月1日,全国“打黑办”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通报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据通报,今后一段时期,打黑除恶斗争工作将继续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

全国“打黑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综治督导室主任胡增印介绍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通报指出,2006年开展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130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053起15135人;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1171件12796人;司法部门对19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实行跨省异地服刑,专项斗争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促进了全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通报认为,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连续三年部署开展专项斗争;二是成立坚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形成专项斗争合力;三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全程督办;四是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

当前,中国黑恶势力犯罪仍将处于活跃时期,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将会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一方面继续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

全国“打黑办”向广大人民群众承诺并呼吁,请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支持打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对黑恶势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国“打黑办”向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信箱,还向媒体公布了7起专项斗争中打掉的涉黑组织典型案例。

【相关新闻】司法部:建立健全全国涉黑涉恶罪犯上报机制

9月1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豫黔介绍说,2006年以来,司法部已跨省(区、市)异地关押196名涉黑罪犯,并建立健全了全国涉黑涉恶罪犯上报机制,随时掌握这类罪犯的服刑情况。

在1日召开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李豫黔介绍,2006年以来,全国监狱已累计收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8444人,全国劳教所累计收容涉黑涉恶劳教人员1301人。

李豫黔说,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头目,坚决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彻底切断黑社会组织头目与外界的各种非法联系。

李豫黔表示,对这类罪犯将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依法从严掌握涉黑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在押的涉黑罪犯、劳教人员逐人落实严管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监管安全事故。

【相关新闻】全国法院:涉黑犯罪重刑率达46.51%

2006年1月至今年7月,全国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名审结生效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共3134人,重刑率46.51%,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高出30.17个百分点。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高憬宏1日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介绍的。他表示,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犯罪严惩重判的打击力度。

据介绍,在此期间全国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名审结的案件共1171件,12796人。其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案件共1143件,12744人,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案件共28件,52人。已审结生效的案件共有723件,6739人。

据了解,2006年以来,各地法院相继审理了甘肃马冰冰案、河北韩氏兄弟案、黑龙江陆宝义案、辽宁宋鹏飞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案件。马冰冰、韩洪义、韩洪润、李伟、史勇春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些案件的审判,有力地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对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高憬宏说。

【相关新闻】公安部:挂牌督办第7批48起涉黑案件

近日,公安部下发第7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对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起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明确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担任侦查破案责任人。其中,重庆市陈明亮、黎强等涉黑案件均在此次挂牌督办之列。

公安部要求,案件所属地方公安厅、局要高度重视案件侦办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坚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据了解,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切实加大对重大涉黑案件的督办力度,截至2009年9月底,挂牌督办的前6批、248起重大涉黑案件进展顺利,已移送起诉238起,提起公诉223起,一审判决205起,二审判决159起。其中,河北省张宝义、江西省熊新兴、河南省高建民、湖北省张成义等涉黑案件已经二审判决;辽宁省宋鹏飞、任世伟,湖南省耒阳市谢冬根、谢文生等涉黑案件已经一审判决。这些案件的成功侦办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龚来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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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刑辩律师,公安刑侦专业出身,两高刑事辩护律师团主任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辩律师,现专注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涉黑涉毒犯罪、暴力犯罪刑事辩护。为嫌疑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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