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藏屋主床下过年
小偷年年有,今年特奇葩!一个本应蹑手蹑脚的入室小偷,居然藏屋主床下过年,公然在屋主家吃喝玩乐;若不是烟味引起屋主注意,说不定该小偷还真能安然地逃之夭夭!
日前,北仑小港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偷(小岳,甘肃人,今年22岁,在北仑小港一带打工)入室盗窃后,在他人家中连住4天3晚,最终被主人发现,来了一个“瓮中捉鳖”。
入室盗窃的定罪处罚
小偷藏屋主床下过年,属盗窃罪的一种。对于此种入室盗窃的情形,其较之于普通的盗窃有什么区别?在量刑上是否存在相应的加重情形?
入室盗窃,在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下,也是盗窃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个人盗窃,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而相关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对于小偷就吃吃零食、睡睡觉的行为,很难说其盗窃的数额达到犯罪的标准,难道要纵其不管?
其实不然,较之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我国刑法还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也属于盗窃罪的法定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入室盗窃,并不以盗窃的数额多少为门槛,但凡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