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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出台 行政刑事处罚将无缝对接

王彬斌律师     2015-03-17 阅读:139

王彬斌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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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出台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已经大体具备,但是面对日益发展壮大的知识产权,最高检出台相关意见,加强对其的司法保护仍然显的尤为必要。日前,最高...



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出台

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已经大体具备,但是面对日益发展壮大的知识产权,最高检出台相关意见,加强对其的司法保护仍然显的尤为必要。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共9个方面42条。其中指出,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资源管理分配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专利保护的法律现状

随着知识产权的不断更新,相关的法律保护也应当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的有所进步。而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我国专利法目前的法律现状如何?

我国专利法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无可估量的,因此才存在着层出不穷的侵权或犯罪。因此,对知识产权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完成各种法律责任的对接,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是非常必要的。

王彬斌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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