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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版本的LPA有潜在风险吗?

姚增坤律师     2015-03-25 阅读:172

姚增坤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201147107

北京公司律师姚增坤,业务精、资历深、善合作。主办:公司设立、公司顾问、公司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控制权、章程制定与修改、股权转让、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公司并购、新...

导读   之所以会出现工商版本的LPA和全面版本的LPA,上文12题已经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和意义,虽然上文也肯定了全面版本LPA具有法律效力。但当如果两个版本的内容有不一致时,会...



  之所以会出现工商版本的LPA和全面版本的LPA,上文12题已经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和意义,虽然上文也肯定了全面版本LPA具有法律效力。但当如果两个版本的内容有不一致时,会出现什么风险吗?如果善意第三人以工商版本的LPA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交易,这时的合伙企业会有法律风险。因为工行版本的LPA具有公信力,而全面版本的LPA是私密的,局外人是不知情的,所以善意的第三人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

     当新的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后,应当督促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尽快变更工商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何谓“善意第三人”呢?在这里就是不知道全面版本有限合伙协议内容的人。如果明知全面版本的LPA和工商版本的LPA相关内容不一致,还要和基金合伙人交易,就不属于“善意”,就是投机取巧之行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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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律师姚增坤,业务精、资历深、善合作。主办:公司设立、公司顾问、公司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控制权、章程制定与修改、股权转让、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公司并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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