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9人死亡,近200人受伤。
这次粉尘爆炸,场面之惨烈令人惊怵。粉尘爆炸破坏性极强,爆炸时的化学反应会形成高温,最高能达到两三千摄氏度,处于爆炸范围的人,皮肤会被瞬间碳化。而爆炸的冲击力同样骇人,爆炸甚至将重型设备炸出了车间墙外,可以想象,作为血肉之躯如何承受这样的爆震伤害。
粉尘爆炸固然可怕,不过,只要严格遵照安全生产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大部分事故其实可以避免。事实上,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下发文件,对粉尘爆炸事故防范作出了完善、细致的指导和要求,包括防火防爆安全设施配备,员工培训考核,安全措施效果评估,等等。但这些并未遏制住事故高发的态势。
每一个被触动的人都想问:究竟为什么,爆炸惨剧一再发生?
企业违法为主
2007年,国家发布了《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按照该规程,工厂无论是在设计还是施工时,都必须严格实施粉尘防爆标准。
但是很显然,一些企业对于国家的规定置若罔闻。据调查,发生爆炸的昆山工厂,长期粉尘污染严重,员工曾多次反映,洗过的衣服晾晒后往往都还附着一层脏东西,有员工甚至因此辞职。企业长期漠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如今终于咽下自己种下的苦果,不仅企业遭受灭顶之灾,相关负责人也面临刑事追究。
监管部门纵容
企业为追逐利润,甘心吃风险饭,现实中总是难以避免,但问题是,监管部门此时在做什么?
据了解,出事企业所在的昆山经济开发区,今年3月20日曾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各企业负责人被组织观看事故警示片,并签署责任书,管委会负责人要求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功夫在平时”、“警钟长鸣”。然而,半年不到,惨剧就发生,这真是莫大讽刺。
安全监管,只见动嘴,不见动手,这几乎是当下的通病。一些监管部门总习惯发发通知,打打电话,或将企业负责人叫来开个会,约谈一番,或定期巡视一番,或发现问题,下个整改通知,然后没了下文,似乎这就是在履行监管责任了。但实际上,这就是渎职,企业的安全意识,不是天然就养成的,再完善的标准和规定,没有政府部门督促企业去做,也是形同虚设。
粉尘爆炸惨剧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但是每次至多都是相关企业负责人被追究责任,公众几乎从未听闻有地方监管官员同样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恐怕是一些监管部门长期消极怠惰的原因所在。希望昆山这次粉尘爆炸事故,能对从企业管理者到监管者,全面展开追责,将责任人一个不留绳之于法,以此重塑责任链,鸣响安全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