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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的诉讼时效起算
债务 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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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含义,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无因管理的含义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
无因管理人的通知义务,无因管理人取得费用的条件
一.无因管理人的通知义务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有向本人通知、报告的义务。管理人在开始管理他人事务时,应马上通知本人,弄清楚本人的意思,以便按本人的意思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应与本人随时取得联系,报告管理的进展情况,以便随时征求本人的意...
见义勇为算是无因管理吗,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异同
一、见义勇为算是无因管理吗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是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法律依...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适法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
无因管理人有哪些义务,见义勇为是无因管理吗
一、无因管理人有哪些义务 1、适当管理义务。第一,管理人不应违背本人的管理意思。管理人在进行事务管理时,不得违背本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管理意思。但管理人为本人尽公益上的义务或为其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尽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仍为适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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