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说我们的地方政府缺乏反腐热情,对廉政充满抵触?他们其实热情得很,隔段时间就会推出个反腐新招,在廉政上相当积极。比如广东江门就是,在廉政保证金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之后,从“住房公积金”中获得灵感的他们近日推出了“廉政公积金”: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如个人未发生违纪即可定期返还,这意味官员如果不违纪每年即可获万余元的奖励。这一反腐新政一出台,当地官方即声明,这个政策并非舆论此前一直批评的“高薪养廉”,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不是变相加薪———这是欲盖弥彰吗?这项制度为何不被看好?
结语 “廉政公积金”是否行之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公务员影响力的大小。可以断言,当一名公务员的违规收益远远大于“廉政公积金”的时候,难免会对其中的约束性条款视而不见。而且,江门的老百姓是不是也可以反问当地政府:我作为一个普通人,能否和政府签个协定:五年内不打架不杀人不乱穿马路,奖励我几万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