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爸是李刚”红遍了整个网络。唐诗、宋词、流行歌曲乃至广告语,无一不被网友们改成“李刚版”,众怒引发的创造力,令人惊叹。足证公道自在人心,即便屡遭挫折,终究不会泯灭。 然而,嬉笑怒骂之后,不免有些疑惑。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面对恶行,挖苦两句,于事何补?骂得漂亮,有意义吗?这算是道德自慰,还是理性精神?总有点疑心,那些网上才华横溢的网友中,就有事件的目击者,但他们在现实中却不肯出头。 对于亮爸活动。一些网友说,“参与此项活动完全抱着娱乐的心态”。
结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李启铭是,李刚更是。对于网友的愤怒所有人都一样,编者又何尝不是呢?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更希望看见的是法院对肇事者公正的判决,而这个判决不因为网友的愤怒而加重,更不能因为有个局长爸爸而减轻。同时也奉劝把“我爸是李刚”视为娱乐的人,请不要把一件悲痛的事情作为自己搞笑的笑料。我们应该给予当事人足够的尊重,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对于李刚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