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情色和肉欲的冲动是人的一种本能,然而这种本能是需要理性来约束的,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一则网贴在各大论坛疯狂传播,该网帖称“当地一名村长和三名镇政府干部轮奸了一名14岁的女学生”。随后,陕西省略阳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告称,所谓“村镇干部涉嫌轮奸少女”实为“涉嫌嫖宿幼女” …[详细] 这则通告引来普遍的质疑,“轮奸”怎么变成了“嫖宿”?12岁少女到底是“卖淫女”还是被强奸了?面对众多网友呼吁取消“嫖宿幼女罪”的要求,我们该如何解读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详细]
结语 无论事实如何法律如何,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一个12岁的儿童,受到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嫖幼罪的存废之争仍在继续,但我相信法律定能斩断伸向幼女的魔爪,也会交给大家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