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二手房交易“税”
1.税法规定的由销售方交的税
1.1营业税5.5% (含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如果房龄 >5年,普通住房:免税
如果>5年,非普通住房; 或者<5年,普通住房:交易价与房子原价差额交税
如果<5年,非普通住房:全额
1.2土地增值税:免
1.3印花税:免
1.4个人所得税:
转让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
如果原业主是准备卖了旧房以后,在一年内买新房的话,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他可以办退个人所得税
计算时,有两种方法选择。如果可以向税局提供原房子的购房发票,按“财产转让所得”20%交税,公式为“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税金-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贷款利息等)”;如果不能没凭证支持房屋原值的,按1%-3%征收率直接按交易额核定征收(多数地区是1%)。两种方法其实自己可筹划选择。
2.税法规定由购房者交的税
契税:
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1%
普通住房(主要是144平方米以上的标准):1.5%
非普通住房:3%
说明:
1.以上相关税法的计算年限,以房产证或契税凭证,哪个早算哪个。
2.在实际交易中,出售方往往约定房屋的净价,出售方的税费都由买方来承担。
二、卖方避税风险防范
实际交易中,如果买方不需要银行贷款,以全款购买,买方承担双方的税费,在如今房价日益高涨,卖方也会暗中支持或默许以避税价做网签,实际上是卖方帮助买方避税,对卖方来讲风险很大,因为备案的是避税的房价,比实际成交价低很多,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如果按备案价来判,那么卖方将是损失惨重,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让买方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卖方后再做网签、过户,否则卖方的潜在风险非常大,很有可能被买方利用。
三、中介佣金中的代书费
以北京为例,中介公司一般除了收房屋成交价2.5%的信息费外,还普遍收0.5%的代书费,目前北京市的规定最多只能收房屋成交价2.5%的信息费,而代书费是无法律依据或者违法收取的,但很多中介公司照收不误,对于买卖双方一定要事先和中介商量好佣金的比例,最好是列个单子,往往有的中介,待买卖双方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后,冒出莫名其妙的代书费,往往都是买方迫不得已交这所谓的代书费,吃了哑巴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