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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岂能成为“无限期”

2009-03-16


  这经济危机的威力可真不小。这不,连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李大哥都失业了,天天像赶场子似的参加各种聘会。也别说,李大哥还真有本事,没几天的功夫就得到了一家软件公司的青睐,乐颠颠地上班去了。

  上班的第一天,李大哥很兴奋。想到那些还在为工作犯愁的朋友,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几天之后,人事经理拿着一份劳动合同来找李大哥,李大哥简单翻了一下,就在上面签了字。按照合同约定,李大哥的试用期是2个月。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李大哥一改往日的懒散作风,把精力都用在了软件开发上。

  转眼2个月过去了,就在李大哥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公司却以李大哥业绩考评未通过为由,单方面将试用期延长了2个月,待遇与先前一样。李大哥虽然有点不服气,但是一想到如今的就业形势,就把怒气往下压了压,没言语。

  在接下来的2个月里,李大哥更加卖力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兢兢业业。就这样,李大哥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他的表现得到了公司领导的一致认可,漫长的试用期总算是结束了。

  当晚,为了发泄这些日子以来的苦闷,也为了自己终于拨得云开见日明,李大哥拉着自己的好哥们儿何强去喝酒。酒桌上,李大哥把自己的遭遇一股脑儿的都说给了何强,本以为何强会举杯恭喜自己熬出了头儿,可谁知,何强取笑李大哥不懂法,被单位给忽悠了。李大哥想不明白,何强为啥这么说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员工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低于试用期满后员工的工资待遇。在此期间,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十分稳定的状态。由于试用期的工资可以低于正式合同期内的工资,因此,许多企业都有不断延长试用期的行为,使得试用期最终变成了“无限期”。

  然而,事实上,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此,可理解为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单位即使岗位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续签,或者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再次录用的,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同时,企业也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企业的要求而延长试用期。

  法宝提醒

  员工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对试用期的长短以及试用期内的工资数额、是否上保险等一一明确,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丢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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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被“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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