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护身法宝

都是酒精惹的祸

2009-02-19


    国人讲究“无酒不成宴”,这个惯例久盛不衰。节假日或者喜事临头,亲朋好友相聚在一起都免不了要以酒助兴。在酒桌上常能听到这样的劝酒词:“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面对这样的劝酒者,有的人拉不下面子,只能硬着头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面对“今天非喝不可,不喝就别想走!”的劝酒者你该怎么办?适量饮酒对身体不无裨益,但若饮酒过量,则适得其反,轻则伤身,重则害命。这个道理人人都懂,然而,有些人上了酒桌,便把一切统统抛到脑后。喝酒,喝出了感情,喝掉了忧愁自然无妨,但若喝坏了身体,甚至喝掉了性命,该由谁埋单呢?

    小强因为工作业绩突出被公司破格提拔,人逢喜事精神爽,他一高兴便邀了三个“铁哥们”一起喝酒庆祝。酒席上大家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相互劝酒,真是不亦乐乎。席间三个铁哥们不断劝小强喝酒,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小强嘴上说自己不能喝了,但碍于面子、敌不过哥们劝,强撑着继续喝。不久小强手脚瘫软,趴在桌上就不省人事。三个哥们以为他喝醉了准备把他送回家,可发现不对劲就送往医院。小强因为酒精中毒医治无效死亡,他的家人悲痛的同时也把他的“酒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法院最后认定小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酒友”强行劝酒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劝酒致死,劝酒者应当承担责任,初想似乎荒唐,但是细想确有道理。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也不禁止多人共饮,但如果共饮者明知或应知劝酒对共饮者存在危险性,仍劝其共饮,就超出了善意的界线,具备侵犯他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可以认定为侵权。这里最重要的意义,莫过于警示国人,不得过度劝酒。酒多饮必然有害健康。不顾他人健康而强制劝酒者,造成严重后果,责令其承担一定的责任,极具社会意义。

    法宝提示您,以下四种情形酒友要担责:一是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对方饮酒者,要承担由劝酒引起的一切责任;二是明知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清醒酒友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醉酒者一旦出事清醒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四是宴会的主人应当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醉酒者一旦出现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事皆有度,喝酒亦如此。饮酒劝酒要讲酒风讲酒德,同时我们也应当摒弃闹酒、赌酒、斗酒、逼酒等不良饮酒习俗。

                                                              作者:喻利琴

如何计算误工费?目录

如何计算误工费?

小朱出车祸住院已经有些日子了,在车祸鉴定为责任完全在肇事司机之后,虽然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因车祸给小朱造...

浏览次数 : 911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