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我终于见到了被告人刘某。为了慎重起见,我特意带了两名助理前往看守所会见,以免今后被人找麻烦。在中国做律师,要考虑的细节问题太多太多了。
刘某并不像影视作品里面的杀人犯那样凶神恶煞。他个头一般,大概不到一米七,神情有点憔悴,但是却流露出一丝满不在乎。
在做了简单的介绍之后,我单刀直入,紧盯着刘某的眼睛,问道:“你跟我说实话,那个女孩子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刘某回避着我的眼神,低下头说:“是我杀的。”
虽然回答在我的意料之中,我还是感觉到非常的沮丧。一般情形下,被告人如果没有杀人,应该会在律师面前说真话。侦查阶段刘某在他以前聘请的律师面前承认杀人还有情可原,因为侦查阶段必须由侦查人员陪同律师会见,所以刘某在他以前的律师面前承认杀人,可能是出于害怕在场的侦查人员。但是现在并没有司法机关的人在场,他为什么还要承认自己杀了人?
我沉默了几分钟,轻轻地敲着面前的案卷材料,问道:“那好,你现在回答我,既然是你杀的人,那么为什么你的供述与现场存在那么多不一致的地方?”
刘某低头不语。
我觉得有戏,于是换了一个问题:“公安抓到你以后有没有打过你?”
刘某的回答再次令我失望:“没有。”
我一拍桌子:“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供述与现场有那么大的差别?这个问题你必须回答!”
刘某还是低着头不说话。
我感觉非常气愤。为了这个案子,我反复研究案卷材料中的各项证据,多次要求办案人员安排会见,好不容易得到批准。来看守所的前一夜,我仔细分析案情和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几乎失眠,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不配合我!
我站了起来,指着刘某大声说:“我告诉你,如果这个人真的是你杀的,我再大的本事也救不了你。如果这个人不是你杀的,你自己死也就算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小孩,他们这一辈子要被人指指点点,他们是杀人犯的孩子!还有你的哥哥,为了帮你洗刷清白,四处借钱聘请律师。你的女朋友在我来之前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要我转告你,相信你没杀人,要我救你!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不争气!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真是你杀的,你就回答我的问题!”
刘某猛地抬起头,轻声地说道:“不是我杀的。”
我一愣,赶紧说:“你大声点,再说一遍!”
刘某看着我的眼睛,清晰地回答道:“我没有杀人。”
我心中一喜,乘胜追击:“那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杀人?”
刘某回答道:“因为我不想活了。”
刘某说,他被抓后,一开始并没有承认是自己杀人,但是公安人员说,“现在我们还把你当人看,别等到我们不把你当人看的时候你才承认”。他怕挨打,以前在外面的时候也听说过公安打人。与其挨打以后再承认,还不如现在就承认,免得挨打。等到自己承认了杀人,又觉得怎么样都说不清了,自己拿不出证据洗刷清白,反正是死路一条。他当晚确实是到过死者遇害的现场去拿自己的木工工具,在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从他面前跑过去,在厨房里看见死者倒在地上。他害怕被当成凶手抓起来,赶紧也离开了现场。
我问:“你看到死者遇害,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刘某摇着头说:“我怕说不清楚。因为我是第一个到现场的。”
接着,刘某开始讲述起他的人生。他小时候成绩非常好,参加学校的唱歌比赛还多次获奖,他从小就有一个理想,当一名歌唱家。但是,由于家境困难,小学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后来他跟着人家学木工手艺,很快就出师,做的活也是一流的。他找的老婆是当地一位漂亮的女子,婚后感情非常好,他发誓让妻子像城里女人一样生活,舍不得让妻子做事,自己拼命在外面揽活做,生活也还算过得去。可是,几年前他突然发现妻子与别的男人有染,这一发现让他伤心欲绝,几次自杀未遂。刘某指着脖子上的一道伤疤对我说:“这是一次自杀的时候用斧头砍的。还喝过农药,被人救了过来。”离婚后,他成天埋头睡觉,直到遇见现在的女友。他和女友的感情很好,他把女友的孩子当作自己小孩一样看待。他们已经准备过段时间就结婚。他害怕女友真的认为他杀了人,不会再理他。一想到这个,他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问:“你为什么要承认是自己杀人?你难道不知道杀人要偿命的吗?”
刘某笑着回答:“枪毙不过是一颗子弹,痛也就是一下子。如果不承认的话,挨打有多痛啊。”
我啼笑皆非,无言以对。
于是我仔细询问刘某当晚的行踪。我希望能够找到作案时他不在现场的证据。刘某说,当晚他没找到小范,于是想到以前做过工的木材加工厂拿回自己的工具,在厨房看到死者的尸体后,立即离开,中途还到前妻的家里去找孩子,但是没人看到自己。
我问:“你既然没杀人,为什么要离开本地潜逃?”
刘某说道:“那天晚上我没找到小范,回到县城后,第二天我听说公安怀疑是我作案,我想反正我没杀人,于是继续和女友上街买工具,我们还到风景区去玩了一个下午。晚上她说要去市里看孩子,我就陪她去了市里。在宾馆住的时候,我们商量了一晚上。我觉得还是出去躲一阵子,等公安抓到了真凶我再回来,要不然说不清楚。”
我点了点头。按照刘某的性格,这样的解释也说得过去。
这时,刘某突然问道:“我进来后,听人说公安是根据死者瞳孔里面的影子,洗了很多照片四处通缉,这才抓住我的。律师,是这么回事吗?”
我哈哈一笑,说道:“是有人在现场附近看到你经过,才锁定你有犯罪嫌疑的。人死以后瞳孔会放大,怎么会有影子呢?再说了,死者瞳孔里面怎么可能有你的影子呢?你见到她的时候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说到这里,我的笑容突然凝固了。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极有可能,刘某就是杀死受害人的真凶!他为什么会认为死者瞳孔里面有自己的影子呢?按照迷信的说法,临死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会留在死者瞳孔里面,既然受害人不是刘某杀死,那么受害人临死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不会是刘某。如果刘某有这种担心,这就说明死者最后看到的人就是他,而死者既然是被掐死的,那死者最后看到的那个人就是凶手!
我阴沉着脸,再次问刘某:“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是不是你杀的人?”
刘某认真回答道:“不是我。”
我继续问:“为什么你一直承认是你杀人,今天最开始的时候我们问你,你也说是自己杀人,而现在却这么坚决地否认了呢?”
刘某说:“开始真的不想活了。今天你们来之前我收到了死者家里的附带民事诉状,说是要我赔几十万元。我本来是想,如果我死了,我要捐出我的器官,得到的钱分作两半,一半给我的两个小孩,一半给小范的两个孩子,给他们做学费。死者家里这么一起诉,这个钱肯定是要拿去赔偿了。我自己死了也就算了,我的器官卖的钱也要拿去赔偿,这我就不干了。你们来的时候我已经很矛盾。你们最开始问我的时候我还没有想好,你们这么一说,我觉得还是可以洗刷清白的,所以我决定不再糊涂了。”
我松了一口气。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律师。这也就是我带两个助理会见的原因。一旦司法机关对律师进行调查,起码还有两个证人可以证明我并没有教唆被告人翻供的行为。
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我决定立即向市律师协会汇报。按照律师办理案件的内部规定,准备做无罪辩护的案件,律师必须向律协汇报,否则按违规论处。
几天后,在市律协组织下,本市几位刑辩出色的律师召开了疑难案件研讨会,就刘某杀人案进行研讨。我介绍了本案基本情况以及控方证据存在的种种疑点,并讲述了我会见中刘某的种种表现。出席研讨会的几位律师对案情进行论证后,一致同意我做无罪辩护,同时建议我再到案发现场进行一次勘查,增强感性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