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毕业半年多了,还一直没找到工作。一想到这事儿,他就眉头紧锁,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小夏见到了多年未曾谋面的小江,两人一时聊得甚是投机。说着说着,俩人就谈到了工作的事儿。“唉,别提了,天天靠父母养活,我都没脸见人了”小夏叹气道。“找不到正经的工作,就想想其他办法啊,先经济独立再说,至少不用花你父母的钱了。”“我也想啊,哪里有本钱啊?”“谁说没本钱就不能赚钱了?”小夏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说说看,你有啥法子?”细问之下,小夏才明白,原来小江所说的“无本买卖”就是修改游戏点数,再将修改后的点数兑换成虚拟货币,最后在网上将这些虚拟货币销售出去。
听完小江的点子,小夏有些犹豫,“这样行吗?不会犯法?”“犯什么法?游戏币、账号那些又不是真钱,你怕什么?”小夏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决定和小江搭伙一起做这“无本生意”。还别说,这买卖一开张果真很红火,财源滚滚,没几天的功夫,小夏的户头就进了几万块。可这好日子没过多久,警察就找上门了,说是小夏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小夏是一头雾水:我不过是修改了游戏点数,用自己的“技术”赚点钱花,怎么就成小偷儿了?
法宝解密:
目前,国内在立法和司法上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承认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互联网服务商自行决定发行的虚拟货币具有真实价值,玩家之间转移虚拟财产、买卖游戏道具是用现实货币进行支付的,真实货币和虚拟货币之间存在兑换关系。因此,虚拟货币也是财产,具有财产的属性,法律是予以保护的。在本案中,小夏非法修改游戏点数,将点数转换成虚拟货币出售,从而获取现实货币,他的这一行为已经具有盗窃罪的性质,应对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法宝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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