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条村最近盛传一件新鲜事,村西的老王头犯了罪。说起老王头,那可是大家眼里的老实人,可这实在人怎么就犯罪了?公安局给出的说法更是可笑:居然是因为老王头砍了自家的25棵桐树。难道说砍自家的树也犯法?
话说老王头有个独生女,去年嫁给了镇上一个做木材生意的人。前阵子,女儿带着刚满百天的小外孙回家看望爹娘,这可把老俩口儿高兴坏了,忙前忙后地准备了一大桌吃的,一家人其乐融融。闲聊时,老王头自然的就问到了女婿的生意。不想女儿却说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听到这些,可把老王头急坏了,赶紧询问原因。原来,买木材的人太多,原木却太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原木怎么做这木材生意啊。老王头一听,笑了笑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不就是几棵木头嘛,有爹呢。”第二天,女儿要回去了,老王头一直把女儿送到村口。女儿走远后,他直接去了张老汉家。
老王头去张老汉家做甚?原来张老汉在村子东侧有30棵桐树,老王头想把这些树买下来解女婿的燃眉之急。张老汉非常痛快的就把自家的30棵桐树卖给了他。隔天一大早,老王头带上准备好的绳子、铁锹、油锯,和张老汉的两个儿子一道去了那片桐树林。晌午的时候,30棵桐树已被伐掉了25棵。正当他们准备继续的时候,公安来了,老王头和张家的俩小子一起被带到了公安局,老王头一头雾水,直说自己冤枉:“我砍的是自己的树,你们是不是搞错了?”难道公安人员真的弄错了?
法宝解密:
公安人员没有搞错。树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即便是自己购买的也不能随意砍伐。如要砍伐,必须经林业部门审批,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按照批准砍伐的数量、时间进行砍伐。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数量较大的,就构成滥伐林木罪。本案中,老王头虽然砍伐的是自家树木,但是却未经任何审批。其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树木,数量较大,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所以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合法的。
法宝贴士: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之一。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有两种:在林区,滥伐一般掌握在l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