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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注水”隐患多

赵颖 2009-10-22


  说起当前经济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小江可是深有感触。自从去年夏天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后,他就一直在找工作,招聘会一个没落,简历也投了不少,可是没一个儿成的。眼瞅着积蓄快花光了,工作却一直没着落,小江心里急得火烧火燎的。年底同学聚会,小江也被拖了去,在包间里他独自喝起了闷酒。“嘿,琢磨什么国家大事呢?”一个兄弟过来打招呼。“还国家大事呢,我都快喝西北风了!”朋友还没来得及问,小江就趁着酒劲儿,噼里啪啦地把满肚子的苦水都倒了出来。“就这点事儿?”朋友问。“你有好办法?”“那当然。”小江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快说说!”“你把简历美化美化不就完了嘛?这都不懂!”朋友鄙视的看着小江。“那要是查出来怎么办?”小江问道。“这怕什么,到时候合同都签了,他还能辞了你?” 
    
  小江想了想,觉得好像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回去后就重新写了份简历,把毕业的学校改成了某知名大学,工作经验也“长”了2年。朋友所料不错,小江很快就到一家公司上班了。可是他必竟缺乏工作经验,不仅无法管理下属,就连基本工作都做不好。一个月后,公司起了疑心,就跟小江简历上的“原单位”联系,结果是查无此人,再一联系毕业学校也是同样的结果。为此,公司领导大为恼火,决定跟小江解除合同。小江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不成想,仲裁却被驳回了。小江很是不解:难道仅仅是美化一下简历,我的劳动合同说完就完了? 

  法宝解密:

  法律规定,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简历“注水”是应聘者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欺骗,用人单位基于这种“美化”过的简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前提下才与应聘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在本案中,公司以小江的简历造假为由,解除与小江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小江的申诉请求被仲裁机构驳回也是可以预见到的。

  法宝贴士:

  在求职简历里“注水”,美化自己,以便让用人单位获得好印象,从而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工作,可以说,这种做法的隐患颇多。首先,简历“注水”一旦被发现,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想用劳动合同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是不可能的;其次,因简历造假导致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发现简历“注水”,但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里提醒应聘者,应压缩简历中的水分,否则您的自身权益无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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