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过后,节后综合症爆发,人们在大呼“不过瘾”的同时愈加留恋假期,这也使得一直无人问津的探亲假话题迅速火遍大江南北。网上的一项调查显示,竟有九成人不知道探亲假的存在,即使知道的也不敢申请。那最长可享受45天与亲人团聚的福利待遇,对大多数人而言仿若天方夜谭。
现行探亲制度的依据是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人指出该《规定》只惠及了一小部分人,因为《规定》有其特定的对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事实真是这样吗?我们应看到,在当时那个年代,“职工”的范畴与现在完全不同,可以说是两个概念。由于这种特定的背景,指责《规定》歧视,否认其价值,是不合适的。
除此之外,调查显示:职场压力、经济利益、监管漏洞等都造成目前探亲假“鸡肋”的现状。这部诞生于29年前规定,是去是留?还有哪些需要完善之处?欢迎留言参加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