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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险赔偿范围

2013-11-11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三者险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保险公司赔偿额=赔偿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三责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责险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 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 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三责险的连续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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