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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终止

2013-12-04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利权的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能够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

(1)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而终止;

(3)专利权因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而终止;

(4)专利权因专利权人以书面生命放弃而终止。

专利权终止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无偿地使用。

专利权终止日期怎么确定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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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专利法 专利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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