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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2013-10-18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等。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5、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继承房产过户收费类型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2、继承权公证费用;

3、契税;

4、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房产过户的具体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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