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遗嘱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关资料,有律师的把关,所立遗嘱的效力可谓是有了法律的保障。律师遗嘱公证存在很多好处,需要明确的是律师遗嘱公证和律师遗嘱见证是完全两个不相同的概念,当事人在法律业务办理时一定要注意这一问题。
1、立遗嘱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见证申请。
2、立遗嘱人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律师为立遗嘱人制作谈话笔录,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见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4、律师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5、立遗嘱人自书遗嘱的,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1、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就服务质量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律师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律师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3、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
4、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执行等。
5、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而律师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也就是说,律师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的反悔。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随时进行修改和终止保存、索回资料权利。
6、后续义务:律师见证后,律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