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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变更代理

2013-10-21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变更商标代理人需要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变更注册商标代理人的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变更注册省标代理人的程序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变更注册商标代理人的注意事项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原代理组织名称: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代理人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本申请只适用于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人的变更。

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事项。

7、共有商标变更商标代理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


词条标签

变更商标代理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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