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的汽车出险如何理赔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3、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4、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5、领取理赔款。
注意事项: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二、汽车发生撞墙事故如何理赔
汽车撞墙事故索赔程序一般按一下程序进行:
1、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2、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3、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 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4、开事故证明。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5、递交单证。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三方证明》《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6、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