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藏獒咬断喉咙
2月11日是元宵节,来自河南省平顶山鲁山县7岁的徐霞村躺在郑大一附院的病床上,喉部的临时气管套管尤为醒目。

徐霞村目不转睛地看着病房电视里播放的动画片,他的家里没有电视机,能在医院里看电视,徐霞村感到很开心。他不吵不闹,哪怕是因为咳嗽带来了痛苦,他也会咬咬牙,咧咧嘴,用手示意奶奶拿纸巾帮助擦拭。
这是他来到医院的第十天,刚经过6个半小时的清创缝合手术。
7岁的徐霞村知道,父亲需要回家“办点事儿”,只剩下奶奶陪着自己。徐霞村不懂父亲说的“办点事儿”是什么意思,但知道是和钱有关。只有借到了钱,那根插在自己喉咙上的、陪伴自己4年的人造气管才能拔下来,自己的喉咙才能是“真”的,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喝水、正常吃饭,当然,还有正常上学。
而现在每次喝水,都要靠护士阿姨用针管通过鼻腔内的医疗管注射进去。徐霞村很难受,每次注射前都紧锁眉头,握紧拳头,咬着牙忍着。
徐霞村对于自己的喉咙为啥和别人不一样这个问题并不知晓,3岁时的那场遭遇他没有一点记忆。而他的奶奶提到2013年4月28日这个日子则泣不成声。“宝宝(徐霞村)那时才3岁多,在亲戚家骑着扭扭车玩耍,谁想到马路上跑出一条大狗,把俺孙儿的脖子都快咬断了。”
徐霞村被送到当地医院紧急抢救后,立即转送到郑大一附院再次抢救。在郑大一附院的手术室外,徐霞村的奶奶跪在地上6个多小时,盼望着医生能够挽救孙子的性命。而大狗的主人拿了两万元后就全家消失了。这时,徐家人才知道那条一米多长、约80厘米高的大狗是一条藏獒。
徐霞村当时情况危急,气管、喉管、食管全部断裂,在郑大一附院抢救室里待了近4个小时才保住了性命。从那以后,徐霞村的喉咙上就插着临时气管套管,不能吃饭、不能出声。每当因为难受想要哭泣时,他只能用咬牙、跺脚来表示,或者用手堵着气管套管外侧的圆孔,发出转瞬即逝的哭声。(来源:腾讯)
动物损害他人责任如何认定
侵权责任法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