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社区康复
《禁毒法》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因此,社区康复适用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具体的管理办法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
1、适用社区戒毒的人员。对吸毒成瘾的吸毒人员,以及吸毒成瘾严重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2、适用社区康复的人员。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刑满释放、假释的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因此,被不是所有的被强制戒毒的人员都会实施社区康复,主要得依情况看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的自身情况来看。
二、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的区别
在戒毒这一块,容易混淆的概念是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具体的区分如下:
(一)社区戒毒适用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或为在校学生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查获吸毒的;60周岁以上的;因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
(二)社区康复适用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刑满释放的;《禁毒法》实施前被处以劳教戒毒、强制戒毒、现期满出所的;《禁毒法》实施前在接受社会帮教未满三年的吸毒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