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恩施水电公司转让公司股权
据中国经济网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挂牌转让旗下多个水电子公司股权,包括3.37亿元转让国电广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37亿元债权,9906.5万元转让国电(恩施市)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9748.1万元转让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此次转让的三个子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水电开发,其中前两个项目打包出售,受让国电广润股权和债权的公司须同时受让国电汇能公司股权。
其中,国电广润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9300万元。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1219.34万元,净利润亏损2011.93万元。今年前两个月,公司营业收入49.6万元,净利润亏损322.8万元。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00.11万元,评估价值为-1.09亿元,负债总计4.23亿元。
转让公告显示,国电汇能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2283.67万元,净利润亏损1976.44万元。今年前两个月还未有营业收入和利润。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207.10万元,评估价值为9906.54万元。
洞坪水电公司则由4家股东共同出资于2001年组建,资本金2亿元。其中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股权,转让方国电恩施水电持有20%股权。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7886.13万元,净利润1476.67万元。今年前两个月,公司营业收入366.47万元,净利润亏损34.28万元。
转让方要求,上述项目均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国电恩施水电是中国国电集团子公司,主要经营水力资源、风能、潮汐能、 太阳能 等可再生资源的投资开发。2010年,国电集团通过成功收购恩施富源等有关水电企业股东股权成立了国电恩施水电。
随着电力过剩加剧,不少发电企业放缓了投资步伐。国电集团董事长乔保平此前表示,今年将控制投资在448亿元以内,低于2016年的582亿元,以减少产能过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