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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控股股东发起要约收购 什么是要约收购

股权资讯     蔡绍辉     2017-04-10 阅读: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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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控股股东发起要约收购

据中国经济网讯停牌逾10天的ST景谷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小康控股拟增持股份,并以要约方式向除小康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北京澜峰资本以外的公司其他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公告称,小康控股拟要约收购约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要约收购价格为37.78元/股,较公司停牌前股价高出逾一成。公司股票10日复牌。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小康控股将最多持有景谷林业37.00%的股份,与澜峰资本将最多合计持有景谷林业42%的股份。

对于此次要约收购,小康控股表示是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并更多地承担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责任。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林化产品加工和人造板制造、森林资源培育、木材采运、加工及林业技术研发。2016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1万元,同比增长137.02%。

今年1月22日晚,公司正式宣布,其股东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1月20日与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约定交易价格为7.57亿元,磁晅沛曈接手*ST景谷17.51%的股份,约折合每股人民币33.3元,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什么是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以上便是本人对于什么是要约收购的分析,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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