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指依照制定法的明文规定而设立的信托。信托的设立原则上采取当事人意思自治,即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设立信托以及决定信托的内容,法律一般不作强制规定。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有的英美法国家的遗产管理法规定.当一个未留遗嘱的人死亡时,他的财产应当交给死者的遗产管理人,再由该管理人以受托人的身份将该项遗产出售,井将所得价金分给死者的子孙或者其他亲属。又如有的英美法国家的财产法规定,当土地转让给共同承租人时,只要土地尚未分割,就须成立法定的土地变卖信托。主要有以下几种:土地信托、遗产管理信托、破产受托人。
二、法定信托与设定信托的区别
设定信托是按法律行为(合同或遗嘱)建立的信托。这是信托最为常见的形式。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信托网报酬的计算及支付;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事务的报告;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利得财富的其他事项。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设定信托是指由信托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例如信托人通过遗嘱、契约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均属于此种信托。法定信托是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信托。这类信托一般存在于某些关于财产的特别法之中。在这种信托中,受托人身份由法律直接赋予,与信托的其他关系人或有关国家机关的意志无关。这种信托在各国信托中比例很小。
划分法定信托与设定信托的意义,在于两者的法律效力产生的前提不同。法定信托是一种当然有效的信托,这种信托一经产生即有效,设定信托则必须具备法定要件才能生效。
以上就是法定信托及与设定信托的区别内容,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想要深入了解,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