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劳动合同单位有什么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怎么办
1、被劳动者拒绝。比如用人单位突然要求劳动者赴异地就职。再比如劳动者发现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职业危害但事先未受到任何告知等,劳动者均可拒绝。
2、被劳动者解约。被劳动者依法拒绝后,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则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不依法、依约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3、被劳动者索赔。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披露相关信息导致劳动者有所损失,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4、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如果不向劳动者主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劳动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就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确认无效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因为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关用人单位的情况和具体劳动岗位等信息严重不对称,劳动者往往缺乏有效途径全面了解有关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特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未披露法定披露信息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如果用人单位作为有过错的一方,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最好事先了解用人单位应告知的内容,避免纠纷。发生纠纷后,可以咨询律师看自己的情形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对自己最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