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劳动者被单位聘用之后颁发了聘书,但是却迟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聘书是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什么问题来避免纠纷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阐述。
一、聘书是劳动合同吗
聘书并不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一方面,本案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甚至也可以拒绝接受。接受则意味着承诺,双方应当据此签订劳动合同。本案所缺少的恰恰是最后一步。另一方面,本案聘书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现实中,如果聘书的内容具备了上述必备条款,劳动者也已经直接签字认可,表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聘书因而转化成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反之,要是未经劳动者直接签字认可,则意味着尚未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公司对仲某所发聘书只对其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说明,且只有公司单方盖章,并没有包含其他必备条款,也未经仲某签字认可,故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公司仍需向仲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予以重视。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1)用工之前。用工之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最佳选择。如果是一批用工同时入职或基层员工,最好选择在用工之前签订合同。
(2)用工之日,在用工当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在这一天建立。
(3)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最晚时间。相比前面两个时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较大的风险。用人单位应要求员工在限定具体的时间内(保证公司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员工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领取
(1)最好是当面签订,并核对签名笔迹与平时书写笔迹是否一致;
(2)应要求员工本人填写《劳动合同文本领取签收单》。
以上就是“聘书是劳动合同吗”以及“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的有关内容,有很多劳动者在进入单位工作时仅仅是收到了单位的聘书,却迟迟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那遇到这种情况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或许还可以请律师帮您所要一定数额的双倍工资,毕竟聘书不是劳动合同,而且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