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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          2012-12-08 阅读:364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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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1、劳动合同当然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有些不太规范的公司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有时候没有办法证明,一旦发生争议,将会使得劳动者陷入维权困境。所以劳动法为了惩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请他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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