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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           阅读:276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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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不悖向,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除以上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不会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试用期满之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作为劳动者,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怎么做,您可以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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