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力。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年满18周岁。
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政治上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愿望,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违反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的全部无效劳动合同包括两种: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同时,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不能由双方当事人来认定,而是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来认定。
二、应该如何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不履行。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签订了无效劳动合同,并且对就业者的工资收入造成损失的,除了按照就业者应该得到的工资收入给与补偿之外,还应该加付其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
举例来说,如果王小二在某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但是该公司签订合同时,有一些条款王小二不同意,不肯签约,公司就威胁王小二说不签就辞退他,王小二害怕被辞退,于是被迫签了合同。这样的合同就是完全无效合同。假如王小二在该公司工作每个月应拿600元工资,一年之后,公司不肯全部发放给他,要扣三个月工资。王小二可以找有关劳动部门请求帮助,那么最后,王小二不仅可以拿到他应得的三个月工资共1800元,还可以拿到25%的赔偿费,是450元。
劳动合同如果是部分无效合同,必须对无效部分进行修改,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以上就是有关“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以及“应该如何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等问题的详细情况。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因单位的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比如单位明知对方是童工依然招用的,或者是劳动者不满意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而单位以手段来威胁劳动者等,单位依然要支付工资给劳动者,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劳动者。相对应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也要积极维权,必要时可以向劳动律师求助,以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