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集体合同的续签,集体合同的审查管辖?

签订劳动合同           阅读:636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集体合同的续签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续签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的审查管辖

(一)本省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各市、地辖区内属企业的集体合同也可委托所在地的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无主管部门企业的集体合同由其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地、市、县属各类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地、市、县劳动

(一)本省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各市、地辖区内属企业的集体合同也可委托所在地的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无主管部门企业的集体合同由其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地、市、县属各类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地、市、县劳动行政部门管理。

(二)集体合同签字后,企业应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附件及说明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三)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集体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提出异议,并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双方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对相关部分修改后重新报送。

(四)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于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