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后果
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2.行政处罚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的法定标准
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超出标准: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