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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其他劳动合同问题           阅读:435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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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约定终止条件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作为终止条件约定,以防止用人单位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义务。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约定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首先,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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