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的工作程序
(一)双方应出具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1、甲方或乙方提供派遣人员花名册,双方盖章。
2、甲方提供派遣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确定参保基数)。
(三)派遣人员应出具的材料
1、健康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3-5张)。
2、填写“派遣人员情况调查表”。
二、怎样进行劳务派遣
(一)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
A 签订《劳动合同书》人员
1、本市农民工:由我公司负责办理录用手续。
2、外埠人员:由我公司协助办理就业证。
3、本市存档人员:应提供存档证复印件。
4、本市失业人员:应提供求职证,办理招工手续。
B 签订《劳务协议书》人员
1、下岗、待岗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内退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退休人员;应出具退休证。
C 由派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
(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证复印件。
3、存档人员须提交《保险转移单》、《医疗保险手册》,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须本人写出书面说明。
(三)调离手续
1、派遣人员调离,须有本人“辞职申请”或单位“辞退证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交回《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医疗保险手册”、办理相关保险停缴手续。
(四)其它
1、人员增减需更改《花名册》,做好人员统计。
2、人员增减甲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人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