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保姆受贿20万被判刑
李家的保姆名叫胡兴红,初中文化,无业。2014年,衡阳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某了解到胡兴红的工作情况,于是找到她托李亿龙办事:一次是将王某当公安的表弟调到衡阳市工作,一次是将王某朋友的儿子招进南华大学工作。这两次,胡兴红都是将材料直接给李亿龙,求他帮忙批字。李亿龙看后,两次都作出批示,一次是“请衡阳市公安局局长周某酌情照顾为荷”,一次是“请南华大学校长文某给予酌情考虑”。市委书记批了字,毫无疑问事情都办成了。
为了感谢胡兴红,王某两次各给了她10万元,共计20万。近日,法庭判决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从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胡兴红为李亿龙在衡阳市警备区的住宅提供家政、保洁服务,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费用由市委办公室承担。李家的保姆任性到什么地步?有媒体报道,李亿龙被湖南省纪委带走的当天,衡阳下辖的县级市耒阳市市长刘革生为送别已不再担任市委书记的李亿龙,上门送了5万元钱。当时李不在家,保姆代收后从中抽走了2万元,只转交给李3万元。李亿龙被带走时,这3万元钱被现场查获。保姆如此任性,皆因有一个任性的雇主。李亿龙在衡阳以“霸蛮”著称,他最为人称道的“事迹”之一就是与纪委人员动手。2016年4月1日下午2点30分,李亿龙参加完衡阳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后乘坐高铁返回长沙,约4点50分即将到长沙时被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控制。一位同车的目击者介绍,李亿龙在高铁上被控制时曾发起过反抗,下车时,脸上有明显伤痕。
2013年3月底,时任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调至衡阳任市委书记,当时衡阳刚发生了轰动全国的人大贿选案,李亿龙一度被视为“救火队长”。可他就任之后,没有拿出廓清官场风气的举措,反而大搞“一言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要点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那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要点是什么了?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或是关系密切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首先是近亲属的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只要与该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可以界定为其近亲属。具备该罪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法律本身并没有界定“关系密切人”的内涵和外延,而“关系”属价值判断和主观认定的范畴。在这方面,两高在2007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意见》中有“特定关系人”的规定,即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以及其他共同利益的人。有人认为这一界定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立法原意,认为应包括以下这些人:基于血缘产生的关系,即除了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基于学习、工作产生的关系,如同学、师生、校友、同事关系;基于地缘产生的关系,如同乡;基于感情产生的关系,如朋友、恋人、情人关系;基于利益产生的关系,如客户、共同投资人、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在任何情况下相识并产生互相信任相互借助的其他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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