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飞机上爆炸
人民网讯据BBC报道,澳大利亚民航班机上发生乘客耳机电池爆炸,使各种电池驱动产品的安全隐患再度引起关注。

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ATSB)公布的信息显示,最近一名女性乘客搭乘澳航从北京飞往墨尔本的航班,起飞两小时后,她戴着的耳机起火爆炸。当时正在打瞌睡的她被爆炸声惊醒,随手摘下耳机扔在地上,耳机上冒着火星,塑料开始熔化。机组人员把一桶水浇在燃烧的耳机上灭了火,熔化的电池和塑料外壳已经粘在地上,机舱里弥漫着塑料熔化和电器、头发烧焦的气味。这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女乘客面部、颈部和手背都有灼伤。
ATSB网站上发布的通告没有点明起火耳机的品牌,但认为元凶是耳机使用的锂离子电池。
近年来智能手机电池过热、自燃、爆炸事故屡屡发生。韩国电器制造商三星的Note7手机电池过热、起火事故频发,最后导致国际民航管理当局下令禁止携带这款手机乘飞机,三星最终宣布召回并停产Note7。
去年,悉尼机场一架正准备起飞的卡塔尔航空公司班机机舱发现一件手提行李冒烟,后来查明是包里的锂电池起火。美国曾发生掉在地上的电子设备受挤压后冒烟的事故。
目前,国际民航业普遍采纳的规定是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手表、相机等电池驱动的移动电子设备,以及近年来兴起的移动充电设备,必须放在手提行李内随身携带。另外,电池必须分别单独妥善包装,以免短路起火。
产品损害赔偿责任谁来负责?
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