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凌私密照外泄
金投网讯:07月26日讯,【王心凌私密照外泄】王心凌闺房私密照在脸书上被外泄,当中她穿著白色小可爱、桃红内裤,手遮著脸在床上睡觉,读者指有人回复曾去她家装修,证实照片中的人正是她。

经查,王心凌经纪人张嘉容第一时间承认照片是姚元浩所拍,当时王心凌与姚元浩情正浓,姚元浩觉得她的睡相可爱而拍下。经纪人同时称,1、2年前即发现照片流出,当时质问姚元浩,他坦承是他所拍,不知为何会外泄。
据悉,王心凌得知时很生气很慌乱,觉得私下照片被外泄,让她很难过。
爆料读者虽表示王心凌私密照早在网上流传并热议,但记者在2个相关网页搜索,图文似乎已被删除,不过搜寻其他网络后仍发现片段在流传。
对此,记者求证姚元浩本人,他未接电话、转入语音信箱,他的经纪人则说不知有此事,等找到他再回应记者。不过,拍摄女友私照并外泄,此行为相当不负责任,当时姚元浩推说不知道,但此私密照,若非拍摄者分享,还可能就是手机落入他人手中。
王心凌和姚元浩交往4年多,多次传出好事将近,不料今年2月拋出分手震撼弹,据悉原因包括个性差异、聚少离多、男方对事业不够积极,以及王妈妈反对。
前男友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其实流传这个照片已经涉及妨害秘密,严重侵害艺人隐私。对于生活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如果严重的话则还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行为人进行想要的处罚,同时还要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那么你知道?侵犯隐私权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侵犯隐私权主要是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时会涉及财产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二、有关规定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有时候,侵犯隐私权也可能会导致隐私权人的财产损失,从而承担财产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责任一般限于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四、以下情况,侵权人将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1、《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图片、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色情图片,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有关规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在对侵犯他人隐私权进行赔偿的时候主要包括了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损失赔偿,详细内容大家可以在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小编在此就不赘述了。跟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邦网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