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半夜自燃惊魂
4月22日凌晨两点多,南京陈女士的苹果7Plus手机放在枕边充电,睡梦中的她突然听到噼啪声,还有烟味。睁眼一看,居然是脑袋边的手机正冒火花,陈女士赶紧把着火的手机扔到地上。此时手机壳已经被烧化,枕巾也被烧焦。两三分钟后火花熄灭,但手机仍在冒烟,伴有刺鼻的气味,整个手机被烧得弯曲变形,屏幕鼓胀翘起,从手机两侧还可以看到里面被烧焦的痕迹。陈女士说,直到三四个小时后手机才冷却下来。这部手机是陈女士今年3月4日在南京艾尚天地的官方专卖店里买的,用了才一个多月,之前从没出现过任何质量问题,没想到这次居然出了大篓子。(来源:网易新闻)

产品质量有问题该找谁负责
买到的手机半夜自燃确实是吓人一跳,不仅手机,当我们买其他产品时,出现了质量问题,法律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样的保护手段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除此之外,在《侵权责任法》中也有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